农商银行风控“篱笆” 先要从内部筑牢
一份虚构的购销合同,就能从农商银行骗得贷款?
枣庄达芬奇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达芬奇公司”)实控人李某,还真的靠这个小伎俩得其所愿,且不止一次。听起来,是不是匪夷所思?
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,2012年8月22日,达芬奇公司实控人李某虚构购销合同,从枣庄农商银行恒兴支行骗取贷款300万元。贷款到手后,他又将其中100万元贷款出借给帮助其贷款的恒兴支行负责人胡某,其余200万元用于偿还经营债务、支付工人工资等经营开支,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。除了从恒兴支行骗贷外,李某还用同样手法从枣庄农商银行山亭支行骗贷450万元,造成贷款不能按期归还。
无独有偶。此前江苏常州一王姓男子,也是利用虚假财务报表和购销合同等文件,从当地农商银行骗取了高达1.29亿元的贷款。
为何一纸购销合同,就能骗过农商银行合规审查、风险控制等部门那么多双锐利的眼睛?
虽说李某、王某等人,为了骗贷,肯定在购销合同造假上花了不少心思,但假的终究是假的,不管造假手法多高明,只要农商银行相关部门用点心,还是能看出破绽的。
既然是购销合同,那么,总归有购销记录;有没有订单,购了什么,或者销了什么,什么时候进的货,什么时候发的货,走的什么物流,都该有记录;再说,既然是购销合同,总该有对外支付记录,有增值税发票或者付款通知单、收款清单等;既然是购销合同,现金表总归有变化。其实,只要农商银行相关部门人员去一趟企业,做一次现场审计,什么都将无处遁形。
有意思的是,这些农商银行都没有派人进行现场审计。不仅没有审计,甚至农商银行内部人员还主动“帮助”骗贷者想办法,蒙混过关。一笔从一开始就不是冲着如何确保放出去的贷款能收回,而是如何确保骗贷者怎样顺利拿走的贷款,这样的贷款怎么会不出问题?
正常的放贷流程,首先要弄清楚企业的资金缺口、企业将来偿还贷款的现金从何而来、现金流如何与贷款额度和期限相匹配、企业的资产质量怎样、这些资产能否比较容易转换成现金,并将“现金转换”能力置于整个贷款全流程的动态管理中。其实,农商银行只要遵循基本的商业信贷逻辑,一笔贷款要出风险,概率还是较低的。
目前农商银行出现的诸多案件显示,很多不良贷款并不能全部归因于外部因素,内外勾结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风险因素。
当前农商银行的风险防控,不仅要防范外部风险,更要防范内部风险。比如,四川大竹农商银行柏家支行行长竟然利用职务之便,冒用杨某等六名借款人身份,以伪造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虚假的贷款申请、投资证明等贷款材料,通过柏家支行客户经理的身份介质录入贷款资料,再使用自己权限审批,先后办理了8笔抵押贷款,骗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29万元,用于偿还赌债和个人开支,可见防“内鬼”、控“内贼”的重要。而筑牢内部风控“篱笆”,不仅要有严格的制度,要在贷款发放过程中,严格遵循商业信贷的基本逻辑,更要深化中小银行改革,健全适应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,从根源上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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