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执行GSP存缺陷 被处罚
中国网财经11月19日讯 昨日,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“关于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(2019年第4期)”显示,抚顺医药发展有限公司、辽宁三信医药有限公司、锦州天一药业有限公司、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医院销售部、辽宁省医药有限公司、辽宁百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因执行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GSP)存在缺陷问题,被处以警告、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。
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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